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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新屋都市計畫區面積180公頃,計畫人口不到1萬人,且超過一半畫為農業區,走了幾十年的都市計畫,歷經四次通盤檢討,如今來到一個三叉路口: 既有公共設施用地不敷使用。

怎麼辦?按照慣例,從農業區挖土地?一個人口將近5萬的小鎮,都市計畫存在有何用處嗎?

新屋本來沒有高中,直到這幾年才開始出現完全中學聲音,一方面配合高中社區化,減少年輕世代通勤的困擾,另一方面也是回歸地方主義,在地高中在地人養。

新屋都市計劃只有一處文小、一處文中用地,而且早期畫設的時候,竟然文小面積比文中還大,也因為如此,文中的運動空間顯得相當侷限,如今要轉型完全中學,3.3公頃的校地顯然更不足了,也因為如此,緊鄰的農業區土地就變成理所當然的新校區,如果規畫走得順利的話。

另一方面,桃園醫院新屋分院除了醫療任務外,近年來也開始進入長照服務,在地養老的需求就如同在地高中的需求一樣,皆有正當性。

所以怎麼辦?找幾塊農業區土地,湊個5公頃,然後設法免費取得2公頃左右的私人土地,使其成為公共設施用地,這樣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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