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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出現的縣市國土計劃審議會場上,中央及地方委員看著一頁又一頁精美的簡報,圖文並茂,交通、環境、人口、產業、水利、水資源、廢棄物、防災等部門計劃,在成長管理指導下,各自述說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國土計畫的應付與想像。

台灣不是沒有計畫的國家,400多處都市計畫區,面積將近50萬公頃,這是可以容納至少2500萬人的生活特區,八成的台灣人口住在都市計畫區,看似擁擠的都市計劃區,其實還有20萬公頃的農業區與保護區充斥其中,談飽和、談土地不夠用,其實還早,早的很。

台灣也有區域計畫,從七個變成四個,後來又跑出桃園航空城、新北市與台中市區域計畫,最後又跑出一個全國區域計畫,這本計劃書首次正式揭露,台灣的非都建地至少可以容納上千萬人,雖然現在只有二成的人口居住在面積超過三百萬公頃的非都土地。

都市計畫加上區域計畫,允許使用加上容許使用,再加上開發許可,老實說,計畫算不少了。結果又來了一個全國國土計劃及20多個縣市國土計劃,讓人不解的是,台北市沒有國土計畫,台北市不用進行首都圈國土計劃,一個最應該做整合計畫的首都特區,竟然缺席了。

疑問句一堆,但是沒有人可以回答。

問題一: 國土計劃要指導部門計劃嗎?還是國土計劃只能配合部門計劃? 這是大哉問。比如說,個縣市國土計劃皆有交通部門計劃,這些計畫理論上而言來自交通主管部門,從交通部門角度,你要計劃,我就把歷年規劃過的計劃書全部拿出來,國道延伸線、快速道路、港口、機場、交流道、各式各樣捷運線,反正全部套上圖上,看你國土計劃怎麼配合。

怎麼配合?已經研擬十年的國道延伸線或者新闢國道誰來決定?這是中央權責,卻也是地方利多,萬一沒有放入計畫,改天怎麼要錢?怎麼找錢?

審議單位怎麼辦?

問題二: 農地非農用問題嚴重,大家很清楚,只是怎麼辦,大家七嘴八舌,意見總是與三教九流業者不同,業者想法很簡單,以拖待變。國土計劃要扮演上帝角色嗎?大筆一揮,優良農田禁止變更他用,充滿理想性,但是實務上根本不可行。高高在上的農地總量,只有面積,沒有產值預估,也沒有產量對應,81萬公頃農地多數是私人財產,誰說的算數?

問題三: 四大功能分區不夠用,沒關係,改成19類,國保1234,改天不夠用,再來幾個也可以。海洋資源123不夠,那就把海1分成1-1,1-2,1-3,農業發展區12345,城鄉發展區123,不夠用,那就多個2-1,2-2,2-3,加起來19個,結果農5沒人想劃,鄉村區種類太多,無法歸類,先擺著。違章工廠總量不清楚,需地面積不明,先擺著。

審議單位,能做甚麼? 核准與否,意義何在?

問題四: 人民陳情,公民意見,團體意見,怎麼處理? 因為還有後續的幾十種用地分類,加上還有正面表列、負面表列的允許使用別尚未定案,陳情的地主們,根本無從得知自己的土地是否會受到影響,在此前提下,陳情意見只能打高空,希望能夠吃飽發大財。

解方? 我們開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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