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好問題,但是不好回答,因為觀點太多元了。
首先,一個委員會這麼多委員(低於十人的好像很少,很奇怪),每個人來自不同背景,即使專業雷同,又如何?術業有專攻,學門間的溝通有時候只能靠天才。
其次,委員會是正義的化身嗎?社會良心的期待與投射嗎?委員會是決策單位嗎?委員會的決議,誰能負責?誰應該負責?既然是集體制,其本質就是要避免專制,要讓這樣的機制負責,簡直緣木求魚。
委員會審議結果確定屬於行政作為,行政處份嗎?委員又不是公務員,何來行政權?決議通過還是需要公告程序才算完整,何來行政作為之說?頂多就是智多星的縮影,假設審查會造就聰明的結果,如此而已。
一會兩制、行政傲慢
當一個委員會出現一會兩制的時候,誰來化解爭議?專業對上專業,比誰不專業嗎?還是比誰忠誠度高?
當一個委員會被幕僚行政人員把玩的時候,誰來點醒迷津?
開會資料如何閱讀?
當一個委員會僅憑書面資料,逕自做出影響深遠的決定時,個別委員能做甚麼?表示反對?表示贊成?比照大法官會議,自行提出反對意見,向歷史負責嗎?
問題是,委員真的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嗎?委員職權的行使,真的能像法官一樣,有助理幫忙整理資料,有時間可以消化資料,有法條可以比照,有心證可以自由選取嗎?
上下級委員會,真的有大小?真的有專業差異嗎?地方政府真的會亂搞嗎?地方政府真的不知道如何珍惜自己的公權力,只重視私人利益最大化嗎?
老實說,台灣的委員會制度已經走到盡頭,改革隨時可以被發動,問題是,誰開第一槍呢?槍響後,會有委員出面聲援嗎?
改革後,新的制度會比較好嗎?誰來保證?委員人數減少,資訊更公開,更多的地方授權、更多的在地人決定在地事務,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嗎?
既得利益者,不會反彈?可能嗎?
1+4環視理論
基地,周邊環境、地區、鄉鎮市、縣市,從基地到四大環節的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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