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規劃界,類比法是一種理解地方的方法,規畫者可以藉此自我警惕,勿忘初衷、重複錯誤。
面積300多公頃,人口約一萬人上下的社子島,因為內部水患問題及大台北防洪考量,被限建多年,導致區內建物無法有效改建,公共設施用地遲遲無法到位。有人形容社子島限建意外地在大台北創造了一處未經開發破壞的處女地,也有人形容社子島生活環境與第三世界無異,連一家現代化便利商店也沒有。這是兩種價值體系的對抗嗎?
東港大鵬灣外海的南平社區呢?這又是一個甚麼樣的地方?這個地方跟社子島有何相似之處嗎?表面上看起來,兩地皆有淹水問題,開發過程也必然涉及填土墊高、改變現況的難題,除此之外,兩地還有甚麼可以類比,我們可以從類比中學到甚麼教訓嗎?
大鵬灣都市計畫概要
1997年成立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完成整體發展規劃設計案
2001年 11 月 2 日「擬定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告發布實施。
2004年7月大鵬灣BOT案投資計畫書,預期投資新臺幣(下同)81.4億元,開發總面積達257公頃, 預期效益為營運期可創造至少2,000個就業機會,及 增加政府每年1.5億元以上稅收。
2006年 11 月 8 日「變更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公告發布實施。
2014年9月20日「變更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公告發布實施。
2018年5月4日「變更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 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公告發布實施。
2019年3月13日BOT廠商提出終止合約,2020年4月23日仲裁賠償3億元
2019年9月9日四通公開徵求意見
2020年1月9日變更部分遊憩區為水域運動服務中心
計畫面積與計畫人口
計畫範圍包括陸域面積753.75公頃(私有地400公頃,約占6成)、河道面積6.26公頃、遊艇港區面積39.70公 頃、大鵬灣灣域面積374.21公頃、海域面積242.48公頃,合計面積 1,410.14 公頃。計畫人口1.4萬人,旅遊人次2021年380萬人次,假日尖峰3.1萬人次。
大鵬灣國際休閒特區
青洲濱海遊憩區:位於大鵬灣潟湖唯一出海口西南側,背倚大鵬灣、面向台灣海峽,觀海視野極佳,可遠眺小琉球與海面上船隻,以及欣賞海天一色美景,擁有蔚藍海洋與陽光沙灘,佔地約7.6公頃。此處因緊臨鵬灣跨海大橋邊,而成為遊客觀賞開啟橋的最佳「好望角」。主要以親水休閒為主題,規劃有海景棧道、薄膜觀景區、沙灘遊憩區等,是大鵬灣國家風景區裡最佳的消暑、踏浪、戲水、體驗沙灘車等活動據點。
大鵬灣國際賽車場
大鵬灣東方渡假酒店-112房
大鵬灣卡丁車場
水岸遊憩區
監院院採用仲裁書內容: 因未完成契 約約定之污水截流系統、未能有效排除第三人非法占 用後期開發土地及擅自興建地上物設施,曁未拆除灣 域内非法設施物、蚵架及箱網等可歸責之違約事實, 遭開發公司依據契約規定通知自108年3月13日起終 止契約,並經109年4月23日仲裁判斷核屬有據,且應返還3億元保證金 大鵬灣水上驛站。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 南平社區開發案
屏東縣東港鎮南平里面積205公頃,分為兩個漁村部落,一為南平、一為土角厝。著名的大鵬灣跨海大橋、青洲遊樂區、大鵬灣潟湖、禁越塭岸採碑(清乾隆26年, 西元1761年)等都在南平里, 居民從事近海、大鵬灣潟湖養殖、補魚為主,鄰數18鄰、戶數719戶,總計2,148 人(男 1148 人、女 1000 人)。
自從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於1997年成立,政府就禁止本里漁民賴以為生的大鵬灣潟湖養殖等事宜,以致90%的漁民失業,不得不到大鵬灣補漁勉強餬口,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書」2001年公告實施,計畫人口1.4萬人,旅遊人口達380萬人次,計畫面積1409公頃,陸域面積747公頃,大鵬灣水體面積高達374公頃,遊艇港面積將近40公頃,南平里部分規劃逾三十七公頃住宅區及逾七公頃商業區,並配以學校、公園、廣場及停車場,外部海域則畫設逾兩百公頃的海域遊憩區。
查了一下南平里附近地籍,看起來權屬有點複雜,整合可能有難度。
跟北岸地籍比起來,南北真的差異很大。南平里很多的地籍根本在水裡,聚落核心區權屬複雜,反之,北岸地區的地籍相當整齊,但是分割後基地面積狹小,不像是海岸地區的社區類型,這部分倒是令人訝異,怎麼會在海濱社區劃設如此緊密的社區,且房屋一棟貼著一棟,巷弄狹小。
東港南平社區是屏東版社子島?
南平里共計約205公頃,現有總戶數 701 戶,現有總人口數約為 1,900 人,位於大鵬灣風景特定區內灣區與外海交界處。納入都市計畫區面積約55.8公頃,換算起來大概是南平里1/4。
東港大鵬灣自辦市地重劃案,2009年由三地開發公司成立籌備會,2011年由屏縣府核准、2013年定案,開發面積共55.88公頃,其中私人土地22公頃,地主約有400多人。三地集團副總謝順發則強調,由於南平里居民多屬占用公有地,在重劃後僅能得到地上物補償,影響層面較深、反彈可以理解,目前就是透過溝通方式,以優先、低價承購權,盼取得居民共識,一旦開發將有助於整個大鵬灣經濟與觀光發展。
南平自救會長趙營水指出,財團口口聲聲說要發展地方,但首次重劃時,竟發現開發公司虛增人頭、強渡關山,還有地上物拆遷及占用公有地抵觸戶等問題,最後經法院判決定讞,「對方已經信用破產」。他強調社區是祖先留下的「祖公產」,一旦住戶同意,至少1、200間房屋恐遭拆除,數百人面臨無家可歸狀況,他們誓死抗拒圈地重劃,更不許財團侵門踏戶,眾人向縣府喊話,盼由公單位主導、推動公辦市地重劃,否則土地無法開發,發展也會停滯。
2012年新聞指出, 東港鎮南平里南興社區海岸侵蝕嚴重,上百戶居民往內陸遷徙侵占到國有地,如今成為該里自辦市地重劃最大變數。
南平里緊鄰大鵬灣環灣道路帆船基地,超過一半以上里民看好未來發展前景,向縣政府申請市地重劃案通過,委託三地開發顧問有限公司整地規劃;重劃後,將有住宅區、商業區,並引進飯店、商業大樓、Shopping mall等,創造商機。 。
國有財產局、教育局、鵬管處等國有地,皆已無條件加入南平里重劃案,導致侵占土地居民頓時喪失發言權,感到強烈不滿。 南興社區居民無奈說,他們也有土地,只是在海裡,土地被淹也非他們所願,原打算承購國有地繼續住下去,但國產局竟以易下陷淹水的理由打回票,逼他們就範。 最近開發公司積極查估地上物,準備發放補償金,另將投資二億多元,公告第一波公共設施,不合法房屋非拆不可,居民正醞釀組自救會抗爭到底。
2013年繼續抗議,也向法院提起訴訟。
拒絕重劃的里民組成「大鵬灣守護祖先自救會」,會長趙營水與四百多名南平里民,昨天上午十一點由縣議員盧同協、里長蕭朝和等人帶領,前往屏東縣政府抗議陳情,副縣長鍾佳濱出面受理。一行人稍早具狀向屏東地檢署告發,指控重劃過程疑有不法弊端,自辦重劃疑安插幽靈地主,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不法。
蕭朝和表示,大鵬灣市地重劃於2010年間開始,當時總面積55.8公頃,土地所有權人總數362人,不到半年所有權人竟增為419人,土地面積卻沒變,懷疑多出的57人是幽靈地主,製造同意重劃人數211,超過半數,自救會要求縣府清查、檢方查弊。
自救會也抗議縣府縱容自辦重劃會,讓土地所有權人平均重劃負擔比率(公設加抵費地負擔)高達70.65%,縣府坐視土地重劃公司獲取暴利,損害當地人民權益。
公告自即日起(2017/8/23),撤銷本府100年3月15日屏府地劃字第1000067853號函核准實施本縣東港鎮大鵬灣自辦市地重劃案,並定「屏東縣東港鎮大鵬灣自辦市地重劃會」於106年11月30日解散之。
南平里部分地主於九十八年自籌大鵬灣自辦市地重劃會,不過事涉地主超過四百人,另一派地主組成自救會反開發,兩造對重劃後土地分配、占用公有地抵觸戶等意見相左,甚至發生肢體衝突,直到法院判決重劃會因虛灌人頭違法,屏縣府2017年撤銷該重劃案。
不願具名的居民指出,看著土地從每坪十八萬元賣到現在每坪五萬元都賣不出去,任由「繼續養蚊子」,南平恐無翻身之日。自救會長趙營水表示,重劃會引進的開發公司以「拆屋拿地」心態進入南平里,從未考量居民與土地的情感,必然激起反對。
面對園內開發不斷受阻,鵬管處長許主龍認為,南平里背湖面海,擁有「水岸第一排」的優勢,或許會出現五星級大飯店,一直以來都樂觀看待民間力量參與重劃。
縣府地政處長李吉弘則回應,縣府歡迎地主再度重組自辦重劃,以民間力量擘畫家鄉願景,若能從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的通盤檢討著手,透過公聽會廣納地方建言並設定開發方向,更能從根本突破瓶頸。
屏東東港大鵬灣自辦市地重劃案歷經10年風波,經屏東縣政府依法院判決公告撤銷重劃,沉潛近2年,三地開發公司再次成立籌備會,5月25日在林邊鄉崎峰社區辦說明會,超過50名地主反彈,並拿出白布條、高喊口號,盼以公辦方式進行,拒絕財團伸手。
根據大鵬灣重劃計畫書,整體開發費用約18.3億元,其中公共設施工程費用約6.3億元,拆遷補償費高達9.4億元,可想而知,這是一個涉及多人權益的拆遷工程。55.88公頃的重劃面積,重劃後可以取得21.7公頃的公共設施用地(價值約6億元),對比於當地現有以私人土地及產渠為主的生活型態,顯然會有很大的改變,連國中小用地都放進來了。
公設負擔加起來約36.39%,比較驚人的是費用負擔竟然高達34.26%,也就是這次自辦重劃的地主負擔比高達7成之多,對私有地主而言,這是沉重的改變,相對於其他自辦重劃,本案地主能分回的土地顯然少很多,抗爭並非無的放矢。或許大家對計畫內容沒有太多意見,但是為了取得公設需付出的代價顯然過高,由此反推,由私人投資公司承攬的重劃案,利基究竟在那裏呢?這是令人好奇之處。
類比社子島合理嗎?公平嗎?有用嗎?
國發會剛通過推動以大鵬灣為核心之海洋經濟發展策略 : 設置民生用水汙水處理廠計畫782萬元,用的好像是停車場用地,這是2019年新聞。這是甚麼樣的政策思維?
其次,公辦重劃與自辦重劃的差別在那裏?如果這是地區需求,為什麼不順從民意,改以公辦方式實踐計畫的理想。大家對都市計劃內容有意見嗎?
社子島從來沒有出現過自辦重劃的聲音,或許投資者清楚知道,基礎設施投資金額龐大,且涉及關係人眾多,私人介入的空間有限。也因為如此,當我們將南平案與社子島案放在天平上時,類比者的目的是甚麼?要凸顯兩地不願參與開發者的無奈嗎?問題是,願意參與開發者的權益,誰來照顧?
大鵬灣自辦重劃一開始就是自辦重劃,且根據新聞資料乃地主邀集籌組而成,反對者主要集中在佔用國有地有屋無地者,然而因為採取重劃方式,安置計畫沒有列入重劃費用,此點與社子島區段徵收積極採取安置作法明顯不同。
換句話說,如果都市計畫劃設的公共設施用地並非問題癥結,負擔比例及占用戶權益照顧才是重點,尤其安置住宅部分,各方是否能就此在法制面及政策面多加溝通,形成共識,否則持續糾葛於開發方式,到頭來計畫沒能實現,受害的不但是在地居民,連地方發展及國家重點發展也折腰,只有輸家,沒有贏家的遊戲,真的值得大家吵下去嗎?或許,這可能也是南平與社子島唯一可以類比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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