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2016年通過, 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
國土法45條規定,兩年內公告全國國土計畫,於是,全國國土計畫2018年4月公告實施。
國土法45條又規定,三年內公告縣市國土計畫,於是,18個縣市國土計畫2021年4月公告實施,台北市、嘉義市、金門縣及馬祖等地因為全區皆為都市計畫區,所以選擇直接走下一個階段。
至此,國土計畫法已經走了5年,剩下的步驟是: 4年內公告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
國土規劃,還是國土轉軌?
台灣早有規劃基礎,都市計畫區有都市計畫,非都土地有區域計畫,那麼,國土計畫還需要規劃嗎?新的規劃如何推翻既有計畫?如果沒有推翻,只有轉軌,還能稱之為規劃嗎?如果沒有規劃,那麼,大家期待多年的國土計畫,又能幹嗎?
轉軌本身就是一個大工程,因為各縣市條件不同,其中又涉及無數個案、無數利益交合,更重要的,涉及人為考量與政治介入。
轉軌能創造甚麼契機?帶來甚麼傷害?
如果透過轉軌可以釐清過往灰色地帶,重新出發,或許此階段國土規劃還有些許價值。
問題是,進行中的轉軌已經超越非都管制規則,正在書寫一部天書,甚麼土地可以做甚麼使用,不能做甚麼使用,因為變更分區將更困難,大家的焦點現在全部放在: 如何在不同功能分區塞進去無限量的允許使用項目,容許使用項目,特殊容許使用項目。
這部天書,集各家智慧,將是無人能懂、無人可以超越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想像一下: 你是地方承辦,第一代的走了,你是第二代,你如何根據天書進行分區證明核發,分區允許使用項目解釋。假設你是委員,你要先熟悉天書內容,才能擔任委員嗎?委員的職責是把關天書嗎?還是把關開發申請的合理性?
大軍正在壓陣,天書已經逐漸成形,國土計畫對台灣的損害即將來臨。
危言聳聽嗎?
想像一下,全台灣上千萬筆土地的允許使用項目被國土計劃決定了。營建署可能變成承辦業務第一線嗎?如果可以當然很好,因為這是最進入狀況的承辦單位。
事實上是,不可能。
真正的戰場在地方承辦及地政事務所,到了此階段,事情就會變得很複雜,各種狀況會跑出來,我們幾乎可以預期,已經被決定使用項目的部分土地上會長出我們不預期的建物,會引來不被預期的活動,甚至造就可預期的外部性。
這時候大家會開始納悶,這些活動是怎麼核准的?大家只能回答,依據縣市國土計畫指示而得。
除此之外,多說無益。天書,變成一部各說各話,自由發揮的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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