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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人物來來去去,從個人角度,生命故事來自先祖的作為,部分個人有為的祖先奮鬥有成,出人頭地,打造的立足萬世的居所,成為地方重要傳頌的豪門世家。

你家出事了,怎麼沒人在意?

幾十年過去後,家族人員來來去去,家族興衰成為必然,豪門世家頹廢了,後代子孫遍布各地,徒留家鄉古厝斷簷殘瓦,令人不勝唏噓。

怎麼辦?

現實是,有人想賣土地求現金,榨乾最後一把殘餘價值,有人想留下先祖遺產,再創光榮,只是,想保存的後代子孫們,可能沒有能力修復早已頹廢的建築現場。

從地方發展角度,豪門世家是過往地方發展歷史主要見證者,當中涉及的事蹟、事件、建築藝術與工匠技藝很難複製,或許有保存的價值。

只是,豪門世家的現場是私人財產,他們的後代子孫早已不同心,除非他們下定決心,捐出建物與土地,成為公共財,否則政府又能奈何?

部分後代子孫於是想利用文化資產保存的工具,透過被指定為文化資產,來與政府發生關係,爭取政府修復建築經費,創造雙贏的關係。這本來是喜事一樁,豪門世家後代主動提報,透過文化資產價值認定,保存有價值的空間與建物,且讓後代子孫得以存續祖先留下的資產。

問題是,這是你們的家產,即使被指定為文化資產,也不可能立即變成我們的家,畢竟我們對你家認知有限,何來感情的連結,你家要變成我們家需要相當程度的公共化、公益性轉化,不是你我他說的算數,文化單位沒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將私產自動公共化。

須知,文化資產保存法只是保存歷史建築的工具之一,不是唯一,也不應該是唯一目的。沒有文化資產身分的建物與空間,私人財產所有者還是有權、有義務,決定自家財產的去留,不是嗎?

規劃者有責任嗎?

看著都市計畫圖,古厝的現場被部分劃入計畫道路、部分被劃入住宅區,幾十年來,沒有任何調整,如果你是當事人,看到自己的古厝站在計畫道路上,你會想維修嗎?規劃者在歷次通盤檢討,為什麼沒有任何主動規劃調整作為呢?只因為,現場還不是文化資產,只是老房子,所以就應該停留在計畫道路上?

這真的是很重要的道路嗎?沒有這條道路,這裡就會寸步難行嗎?

答案很清楚,當然不是。

遍布鹿港的老街區,計畫道路的劃設本身就是一種干擾,因為在地本來就存在既有通行系統,不當的計畫道路不但破壞歷史紋理,更干擾私人財產的完整性。

計畫道路是汽車時代的主流,鹿港真的是汽車通行為主的小鎮嗎?這點,鹿港規劃者有想清楚嗎?有不同主張嗎?

最後,即使內心很希望保存太岳之胤,還是衷心期待,許家有心的後代,你們就把他捐出來吧,既然已經一半歸中華民國所有,剩下的幾十坪土地,價值又有多少呢?捐出來,引發社會討論,引導公益價值走向,或許還有機會留下這百年的老宅,否則,否則應該就沒有了。

豪宅世家從來不在我的天平,爭奪家產的新聞總是令人好奇,祖先留下來的,真的只剩孫中山被看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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