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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走過幾千年的農業聚落時代,在那個時代,手工至上,生存法則是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原野生存法則。

工業革命帶來的高度都市化社會,雖然已有幾百年歷史,但是,相較於幾千年的人類生活軌跡,都市及都市生活模式還是小嬰兒。因為人口眾多、密度高、異質性高,都市管理模式傾向理性模式,計畫取向,規則至上。

基於此認知,當我們面對人們在自己的土地上大興土木,蓋房舍,蓋工廠、蓋商店時,我們除了用計畫眼光解讀該類設施是否符合計畫規範外,我們更要用力回想,這些行為的背後是否隱含原野生活的軌跡,也就是所謂農業社會生存法則的延續。

如此的認知可能顛覆多年來各現代化社會遵循計畫及法令規範的約束力,進而回頭檢視,計畫及法令規範生成的源頭是否隱含過度都市陰影。

比如說,在鄉街計畫區採用高密度、高強度規範,無視該地區的鄉村性格及農地文化,是否導致公共設施用地無人搭理,使用分區無人重視,甚至農業區地主無視法令規章的存在,自行其是?

又,在都市邊緣區套用市中心等級規範,是否也會得到同樣的反撲?

這當然不是對錯選項,而是價值交流與轉換的應用與否。

不面對如此現實,是否就是現況都市投資人濫用原野型開發模式,創造不合理農地社區、農地工廠與商店的導火線?這些"不合計畫"設施被套上都市價格,賣給需求者,取得暴利,卻面臨服務性設施不足的命運。

怎麼辦? 回歸叢林法則?先放手,後介入,而不是一昧介入,卻實質放任?

放手的內涵是引導原野力的釋出,然後以小地區為範圍,有限度介入,而非大範圍整體開發。

換句話說,規劃者必須先解除整體開發的迷思,利用原野力導引出大於基地的改善動能,避免就地現況合法,鼓勵至少兩個基地的合併改良方案,藉此解除自力救濟的原野生存法則,創造大於一的群體性。

有感而發的心得@ 20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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