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副總統萬里老家爭議遲遲無法落幕,原因之一在於新北市政府對此議題採取被動消極態度,一下子認定老屋是既存違建,一下子又說該屋是幽靈房屋。

根據新北市政府公文內容,賴清德老家無使用執照及建物登記等合法證明資料,確認屬於既存違章建築,依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將依規定拍照建檔列管。新北市工務局長祝惠美澄清,違建拆除作業依規定有優先次序,與「不用拆」的定義並不相同。

新北市地政局長汪禮國表示,賴清德萬里老家目前只有土地確實存在,雖然房屋已經蓋好,但該房屋並無使照及建照,形同幽靈房屋,信託有相關的手續及文件須辦理,質疑一棟沒有列冊在案的房屋,該如何信託他人使用。

礦業附屬生活設施

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指出,全國礦業歷年登記的礦權數約二三○○餘礦,其中以新北市最多,約一一○○餘礦,現今均已停止採礦,其中具有建物的土地面積約有三十二公頃。

吳欣修說,應正視因礦業權廢止導致土地身分改變所衍生的用地問題,礦業權被政府廢止後,因當時政府並未能協助民眾辦理相關程序,以致在現行法規限制下無法修繕房屋,導致建物年久失修,卻又無合法修繕的申請管道。

吳欣修指出,由於當時民眾未能即時獲取礦業計畫廢止資訊,加上法律諮詢服務尚未普及,政府部門亦未能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辦理合法化作業,後續亦無適時檢討相關法令,及通案檢討計畫廢止後使用地處理機制合理性,讓此問題衍生至今。

吳欣修說,新北市府已來函盼協助訂定合法流程,不管是修繕還是改建,都可以循程序完成,這跟過去講的違建觀念完全相反,中央將與相關單位研議通案處理原則,輔導該類土地能夠合法變更及進行修繕。

這麼多的政府,誰負責?

一間有住人、可住人的房子,到頭來變成幽靈房屋,這種話出自政府官員口中,孰能忍?一間具備能見度的房子本質上就是人民財產,只因為沒有建造與使照,實質財產變成幽靈房屋,等於認定財產不存在。

找解方?還是繼續吵?

新北地政局表示,市府早在2019年函請內政部協助保障礦權廢止後原有建築的居民權益,內政部回函可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7條規定辦理,但該規定並沒有辦法讓礦區原有建物變成合法住宅。

地政局指出,依內政部頒定的《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只要未經核准擅自興建的建築就叫「違建」,若如國土署所稱的「非傳統違建觀念」,呼籲中央加快修法,以保障現今礦區民眾權益。

地政局強調,國土署是國土及建築管理的中央主管機關,宿舍、工寮問題不僅礦業用地有,同樣存在丁種建築用地、窯業用地、交通用地等其他用地,建議一併檢討以保障居民既有居住權益。

賴競總發言人郭雅慧說,金山、九份過去都是礦區聚落,同樣面臨礦業權廢止後,中央與地方並未輔導處理進行地目變更,導致礦坑工寮都是違法民宿,後來縣長蘇貞昌推動「合法房屋專案」,讓居民可申請為合法建物,成功讓當地2931戶的房屋、86家民宿業者全數合法。新北市政府是否能以此為例,提出相應解決辦法,讓礦區順利轉型發展。

一個有能的地方政府不會遇到事情全部推給中央,新北市政府的作為等於自廢武功,令人對地方自治產生高度疑慮。

前瑞芳鎮長、前台北縣議員顏世雄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採訪指出,瑞芳九份地區礦山土地多屬台陽公司、金瓜石地區多屬台糖公司,礦業廢止後,留下的礦工寮、宿舍年久失修。

他說,聚落景觀有懷舊的風味,有些地理特殊建築,也吸引人文藝術、居民、觀光住宿業者等進駐。但老一輩礦工幾乎都是就地搭蓋房舍世代承傳,無法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與使用證明。

顏世雄指出,當年許多民眾向他陳情,青年回鄉陪伴長輩、發展當地休閒觀光住宿,但修繕、改造、翻新就面臨變成違建問題。

居住水湳洞地區的方姓小姐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在房屋修繕或改建時,因缺乏相關配套措施,難免令人擔心。

對此困境,顏世雄表示,他與時任縣長蘇貞昌力推專案,訂定「台北縣瑞芳風景特定區建築景觀管理辦法」及「台北縣簡化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及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等2項自治規則,並提報中央內政部營建署通過實施。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指出,以專案「簡化建築管理」的手段,當年將近3000戶住宅與民宿透過申請與審查取得合法建築物身分,並納入建築法規的消防與公共安全管理。

工務局表示,自治規則於民國94年實施以來,符合條件者,幾乎都已輔導當地房屋合法化,且因應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依照地方制度法、縣市改制直轄市自治法規整理原則,2項自治規則已於民國101年12月6日廢止。

從基地到計畫

個案累積到一定程度,必然對制度性改革形成壓力。試問,制度性回應有那些方向可行?

1. 輔導個案就地合法

2. 透過計劃引導更合理的存在,甚至打開進一步發展契機

就地合法其實是很無奈的作法,芝麻型改造,個體之間無法有效連結,

計劃引導雖然漫長,但是透過計畫形成共同體,在其中找到公共性及公共設施改善途徑,分散的基地才有可能進一步改建、重建,甚至參與合建,促成新的開發模式。

 

2023/12/30 回應張學聖臉書記錄:  是礦工老宅?還是新蓋的建築? (有圖有真相!?)

事情還是要回到當事人主義、時間因素及地區情境。

當科學遇上人文,科學至上者堅持用科學證明事情的真相,且引以為樂(或傲),還是要小心為上,因為,追求真相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礦業土地上的既存建物),而非作為攻擊特定人士的武器。
 
事情發生至今,我們應該都注意到幾件事情:
1. 賴清德土角厝老家沒有照片可供比對,科學至上者因此覺得可疑,甚至還嘲諷這個現象,事實是,賴清德老家自始自終就有民政系統核發的門牌,中福84號(1971年前之前為中福31-2號),勉強可為佐證,這個住址有房子,所以有門牌,但是房子長相,當事人知道,附近人有印象,外人只能揣測、臆測,甚至憑空想像。
 
人文證據: 賴清德的國小同學林文乾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他小時候就常到賴清德老家的現址找賴清德玩,賴清德當時就是住在那裡的工寮。 (試問,他小學同學有說謊的動機與必要性嗎?)
 
2. 取得土地。泥磚砌成的土角厝可以撐多久? 這其實有科學界面可以討論,你我他非當事人,且賴家只有房屋權,沒有土地權,能夠整建的權利與範圍有限。我們目前知道的是,賴清德的母親後來搬到鎮上與小孩子住,老家荒廢多年,直到原礦場地主願意出售土地,賴家買下土地後才興起整建老家的念頭,時間應該是2000年之後。
科學與人文證據: 賴清德老家所在礦業用地地坪229坪左右,公告現值每坪5280元,換算起來,大概120萬元上下,市價差距多大,當事人沒透露過。
 
3. 老家改建。一樓接近30坪,從門口走進去是一個客廳,再往裡面有一個小房間,接著就是廚房,擺了一張可以容納6個人的餐桌,二樓大約15坪,有一間大通鋪,跟一間廁所。
 
科學證據: 本來的老房子沒有任何結構支撐,如果真的荒廢多年,能見度可能受到影響。(這也是黃同弘嘗試立體像對的發現)
黃同弘為中央社記者示範,以立體鏡觀察2幅相遴的航照圖就可以看到中福84號住址並非空地,雖然原始工寮屋頂已毀傾,但斷垣殘壁仍清楚可見,「賴宅仍在,即便斷壁殘垣但始終存在」。
黃同弘說,對於賴宅現況,他認為是「重建」。藉由過去的航照圖可以看到當地工寮荒廢及植被入侵,也看過鄰房逐漸重建,賴家是工寮群中最後重建的,也就是於2003年於原址重建。
 
人文證據: 買了土地,既有破舊的土角厝沒有任何基礎,當然只能改建,這是任何住過鄉下的人的常識,通常改建者會保留既有房舍的磚塊或舊門牌,土地徵收過程,此類改建過的房子也會被視為合法房屋,合理補償。
 
小結: 就目前線索而言,沒有人否認賴清德老家因為破舊不堪原地重建,這部分其實不用科學證據就已經充分顯示。我們要問的是:
 
1. 一個出生三個月就沒了父親的小孩,單親母親在沒有結構支撐的老屋養大六個小孩,小孩長大後買下老屋土地,改建老屋為30坪堅固房舍,使其成為家人共同聚會場所。
2. 這種改建行為自始自終皆為自用,無涉商業行為,改建規模中規中矩,試問,區域計畫法與建築法對這種自用行為真的無法容忍?真的要去之而後快,才能大快人心嗎?這是甚麼樣的人文素養與科學精神?
 
張學聖回應:
謝謝許多朋友的參與或回應,大家多能就事論事,個人也很感佩。我的貼文,起初純粹從圖資比對,進行討論。但經過一些資訊回應與調查報告閱讀後,我嘗試梳理一下幾個看法,供大家參考,也請大家指正:
1.在農業部公開的過去相關歷史圖資,確實看不到所謂「約30坪」的那棟建築,這是事實。黃同弘老師運用3D立體鏡看到圖資呈現的是「斷壁殘垣」,如果真可看出,那也表示,這棟建築恐怕不是「住民窳陋居住環境需求改建的情形」。亦無所謂「礦工老宅不堪居住、改建加一樓」這樣的情節。而是購買了200餘坪的土地,重建或新建了一棟建築。
2.正如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023-12-28)報導中提到「不論賴清德本人或者發言人,均多次對外表示,萬里老家從民國47年(1958年)就已存在,只承認老屋曾於2003年「修繕」、「整修」,給外界老屋「長時間存在」的印象。事實上,賴家老屋曾有過荒蕪時期,是歷經「重建」才又出現,並非始終都存在。」再次說明,這是約在2003年新建或重建了一棟房子的事實。
3.如果這樣是事實,2003年無論是「重建」或「新建」的當事人,可能為了懷念故居而興建,可以理解。不過,當時情境恐並非是弱勢的礦工在整建棲身之所。而是已擔任過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的政治人物的作為。請問政治人物不該有守法的精神嗎?這跟對於弱勢礦工改善居住環境的訴求完全不同,不該混淆視聽。
4.政治人物被客觀檢驗行為操守,應該是民主常態!如果這事是當時一時的便宜行事,是否應正面說明,以端視聽,不是較好?政治人物行為,具上行下效,牽連礦業發展心酸歷史,混淆焦點,這樣好嗎?
 
我的回應:
人文視角 (非當地人有限觀察發言):
1. 這是一間六個兄弟姊妹及老母親共有的頹廢老屋,本來有屋無地,改建當時,其中一人在台南市參政與工作,母親身體不佳,萬里鎮上小屋進出不方便,就近照顧母親的兄弟姊妹們因為有機會買下礦場地主出售的土地,為了讓母親可以在低樓層居住,於是在原地進行有限度改建,讓老母親可以住在一樓小房間,改建後四年老母親(2007年)走完人生道路。
2. 弱勢礦工後代是事實,無須添油加醋,賴家後代雖然有人走上政治道路,在怎樣也是家中最小的兒子,要說老母親的照護事宜及老家改建,應該也是由大哥大姊們做主,一個人總不能因為自己當了市長、院長,回到家族就自然變成老大,或許他身為政治人物因為此事必須受到譴責,他只能概括承受,但是也不能因為這樣就否認他的出身背景,以為這是障眼法,這種見解其實有點OVER。
3. 政治人物操守當然要受到檢驗,但是,只因為老家頹廢,沒有申請建築執照(假設有建築線可以指定利用、假設有合法程序可以被利用),原地有限度改建自用,就要上綱到民主不良示範,甚至還不能與礦業發展及礦業用地存廢辛酸史進行一丁點連結,說真的,還是有比例原則,這部分就真的見仁見智。
4. 守法精神的倡議大家其實有共識,期勉新北市政府以解決問題的態度,面對此一歷史共業,仿照蘇貞昌縣長開啟的合法化途徑,選後盡速推動之。 (84號不是特例,85、89號也有類似問題,遑論隔壁的山莊豪宅、農牧用地上的建築物,一樣需要解決)

May be an image of map, floor plan and text that says '65-2 55-1 65-1 59 641 58 83-9 63-1 83-10 63-11 63-12 63- 63-20 80:10 66 89號 Mル 農牧用地 63-17 63 63-19 63- 63-13 85號 84號 63-15 L 6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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