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年通過的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很大膽地將台中市周邊農業用地納入都市發展腹地,當時被稱作後期發展區,面積約1400公頃。當時的規劃理念係以人為開發為主,等主要計畫設定的優先發展區開發率超過百分之六十後,這些後期發展區將可以步入開發的行列,依序開發。意思是,7到12期重劃區還沒有開發完成前,這些後期發展區設定的14個開發單元等同禁建,圖面上是住宅區,實際上是農田區。
眼看著重劃區土地點土成金,後期發展區地土當然不甘示弱,紛紛透過陳情、選舉壓寶、行政訴訟等程序,要求台中市政府解除後期發展區的禁限建。問題來了,當市政府投資的公辦重劃區還是空地一片的時候,解除後期發展區的禁限建等同摧毀重劃區的房地產市場。
就這樣拖了將近20年,內政部在93年終於同意台中市政府提出的透過整體開發單元模式,採低密度開發原則,由私人以自辦重劃方式,依序開發後期發展區。這就是今天的台中,重劃區還沒完成開發,受限於政治壓力,後期發展區提早進場,建築用地多到用不完,公共設施投資拼命進場。
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公司提送的第二單元細部計畫在96年11月4日通過後,面積將近200公頃,沿著環中路東側的重劃工程依序展開,本來預計民國99年底就要完成公共設施,開始分配土地,引入私人建築。
如今,幾個變數陸續出現,這是當初黎明重劃公司研擬細部計畫過程中沒有充分考慮的變數: 惠來遺址古文物陸續在工地出現、百年老樹站在計畫道路上、百年灌排黎明溝將被填平。
簡單講,這是都市規劃教育的失敗,也是專業規畫者的敗筆。都市規畫者無能在規畫過程主動發掘這些可能的問題,提早因應之。當農田變成建地之際,原來的空間紋理、歷史軌跡、老樹、遺址、灌排水路等本來就應該受到尊重,但是規畫者在開發單位資金壓力的主導下,變成畫圖人員,而非規畫專業者。
一步錯,步步難為。晚上在反對廢除黎明溝自救會現場看到激情的社區動員,他們討論著要跟誰溝通才夠力?才有機會保存黎明溝,當重劃工程啟動後,這些問題變得很複雜,衝突也將無法避免。黎明社區人擔心新開發區將帶來淹水問題,更擔心他們的記憶地景即將消失,一旦土方被倒入黎明溝之後,台中人也將喪失一條兼具灌排與河川生態的百年老圳。
都市規畫者啊,醒醒吧。我們無法成為先知先覺,至少要設法做到後知後覺吧,不能老是不知不覺,事不關己吧。我們應該想辦法讓至少400公尺長,20公尺寬的黎明溝有機會保存下來,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贖罪吧。
- Feb 08 Mon 2010 01:40
過時的都市計劃,搶救黎明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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