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air quality)是一個複合名詞,品質優劣的認定具備個人主觀與集體客觀標準,當我們討論空氣品質改良,或者空氣品質惡化之際,試問,我們努力的方向是要找到合理/絕對標準值,並以此為標準,反推各類汙染源均值降低? 或者選擇性汙染源大幅下降,換取部分汙染源持續存在? 這是一個很難達到共識的公共政策議題,因為主觀面/客觀面本身就充滿矛盾。
更甚者,各界至今對空氣品質與空氣汙染源的數據基礎尚未建立共識,所謂的努力方向是要以甚麼監測數據做為基礎,也有待努力。
汙染捐收入與醫療支出之間要保持何種關聯性? 收支是否需要平衡? 或者只是象徵性的作法?這部分也有待釐清。
環保署空氣品質逐漸改善的數據,似乎沒有人願意接受,四處竄起的個人測量空具,傳達互相牴觸的數據,空氣品質改善的討論如何進行下去呢?
就好像討論中的公教退休年金制度,有人認為三萬元很夠了(地板),有人則認為沒有六萬元一個月,根本沒辦法過活,這些人堅持信賴原則,反對改革。
同理推之,空氣品質的合理標準如何認定? 有人體質較敏感,標準太低於事無補。有人就業能力較低,很容易受到產業結構改變衝擊,影響生計,好的空氣品質及合理生計之間誰有權力幫他決定? 或許這也是漸進式(incremental)公共政策模式之所以歷久不衰的原因。
在知識界及科學領域,我們討論因果關聯性及相關性的應用可能導致天南地北的假設與做法,從去年竄起的空汙盒,倒底想證明甚麼? 只因為家裡前面裝了監視器,我們就能防止犯罪嗎?有沒有可能因此付出更大的心理壓力代價?
從關聯性到因果性,我們的社會真的有決心投入足夠的資源嗎?從認識汙染,到汙染導致健康問題,到健康問題的有效解決,這是一系列的社會改造工程,我們都知道愈早開始愈好,但是政治面爭議(利益糾葛衝突)真的如此黑白分明的簡易嗎?一旦政治無法到位,關聯性與因果性的科學證據無法到位,我們只能繼續各說各話,不是嗎?
台中的努力方向? 漸進式改良應該是上策。盡可能全方面降低可能的汙染源,就可能的科技與基礎建設改良正面前進之,除此之外,可能只剩下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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