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暴力代表人多、力量大者以暴力方式脅迫少數者,使其無法行使自由意志,甚至導致少數者權益受損,而無明確救濟管道。

少數綁架多數代表少數人透過特定方式迫使多數人無法行使自由意志,達成少數人目標,無視多數人受損。

兩者其實在現實生活中處處可見,有些很明顯,有些則是隱性。

避免這類現象發生可能嗎?兩者的關係是互斥嗎?還是共存?

溝通、開會的目的是甚麼? 各陳已見,各說各話,人生舞台上,只有演員,沒有人生,沒有生人?

指責,四個手指頭向外的同時,一個手指頭指向自己,這時候我們只質問,不自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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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下心來想想,發生甚麼事情了?

社子島對我而言是陌生的名詞,雖然在士林住過四年,騎機車也繞過延平北路,但是,40年前的台北居住經驗中沒有社子島的影子,直到這幾年才在媒體上看到聽到社子島禁限建、社子島研擬都市計畫等報導。

社子島面積大概300公頃左右,戶籍人口一萬多人,實際住在社子島有多少人,應該沒人知道,也似乎不是重要的議題,畢竟人民有遷徙的自由,戶籍地不等於居住地。

2年半前2020年某個夜晚,看著社子島的資料,我作了以下整理:

按照台北市政府資料,社子島規劃可以分成三個階段: 1970年之前,1970-2011年,2011年到現在。每個階段皆有其規劃目標與計畫內容。1970年之前上係以自然發展為主,沒有太多的政府干預,兵來將擋、水來給他淹,居民要的應該是加高堤防,假設這樣就能安全過關。

1970年的防洪計畫係以區域角度介入定義社子島及關渡平原的戰略位置與限制發展必要性,這種宣示的好處是不用花大錢(加高堤防)在這些地方,只要透過規劃工具: 分區管制即可,至於公共設施用地是否有需要,則以放任角度為之,頂多就是在公有的河堤附近做些改善措施。

管制型規劃模式直到2011年才部份解除。這個階段的市政府顯然在居民壓力下,出現些許規劃想像,包括曼哈頓計畫等外來名詞,讓人眼花撩亂,紙上作業多於實際行動。柯政府也在在此前提下,嘗試以更細膩方式介入,希望透過當代合理規劃評估(威尼斯?生態島、韌性城市等),創造規劃共識。

由外而內、由內而外?內外交攻?

換句話說,理解社子島規劃不能只看內部空間配置,也要看大環境的改變與否,包括大台北地區河川改道、洪泛平原、堤防邏輯、填土哲學、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等工具的成熟度與積極度,只談社子島空間配置而忽略這些外部環境條件,到頭來可能紙上作業會多於實際行動。

掙扎這麼多年,大家的共識是甚麼,真的有人可以說清楚嗎? 我猜不容易,七嘴八舌,自顧不暇的前提下,社子島往前走的都市計畫於2018年通過。

社子島有了新的計畫人口、新的發展願景。實現這個願景的答案其實很簡單,地主貢獻部分土地(公共設施用地),換取發展的權利。但是看似簡單的步驟,背後涉及的是不同的利益計算、基本權益保障,甚至居住權流失等刻骨銘心的決策。

即使到今天,還是有很多人還在討論社子島應該維持現狀,應該降低開發強度,甚至應該要與水共存。說的很有道理,只是現在說給誰聽呢?聽了又能怎樣?即使想怎樣,又有甚麼樣的社會工具與公共政策可以支撐?

除非有適合的工具,否則執著於這個回歸原始點上,有何意義?

開發真的是罪惡嗎?選擇參與區段徵收者是罪人嗎?

不想參與區段徵收者真的是受壓迫者嗎?事情真的可以透過將不想參加區段徵收者剔除於區外,就能順利解決嗎?

答案,當然是不可能。

因為不想參與者並非同質性很高的一群人,這些人當中有地主,也有非地主,有屋主,也有非完全屋主,在現行制度下,還是有很多人到頭來沒有參與區段徵收的權利,即使制度彎好幾折,安置住宅增加到四千多戶,安置住宅可以住12年+12年,對部分人而言,現況還是比不確定的未來穩當些。

改變本來就充滿不確定性,即使改變可能帶來現況的改善,包括道路條件、公共設施多樣性等顯性調整,很多人還是會期待: 不改變或者最小改變遠比大規模改變風險更低。

只是,甚麼是現況?大家心目中的現況是1970年的複製,還是50年後的衰老?現況是記憶,還是現實?這些記憶要跟現實交織,還是變成往事只能回憶?

情勢其實很清楚,社子島上有多數人願意參與改變,也樂意透過台北市政府有限資源投入,邀請更多鄉親參與改變。

多數就是暴力嗎?

堅持九大聚落保存及堅持原地改建者雖然只是少數,而且各聚落如何保存、誰有代表權等議題,至今也只能停留在訴求階段,但是,少數就只能透過反對,綁架多數嗎?

真的沒有其他方法了嗎?

我個人觀點很簡單,不想參加區段徵收者一律剃除(不設條件),不管形狀是否美麗、基地是否完整。

此舉確認後,回頭走一次都市計畫統包變更案,重新確認各種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的規模與位置。

反對者訴求的九大聚落保存涉及贊成與反對者的權益,除非有具體文化資產或環境特性,才跟著一起併入都市計畫變更案,否則在區段徵收階段不予處理。

至於不願意參與區段徵收者的土地與房屋如何處置,是否直接給予有限發展權,是否降低共同負擔比例,或者建立回饋機制,則可以透過專案方式,另案辦理。

唯有讓多數及少數明確脫鉤,社子島案才能跳脫各界紛擾、眾口紛紜的巢臼,走出各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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