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處又一處的商業區土地變成住宅社區大樓,規劃者怎麼看待這種現象。
當作沒看到,反正管制規則又沒限制商業區蓋住宅。
看見,且採取積極作為,例如限制住宅使用不得超過一半樓地板面積。
然後呢?
這樣的回應解決甚麼問題?帶來甚麼新問題?會出現甚麼樣的阻力?
商業區的本質
都市計畫法35條: 商業區為促進商業發展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商業之便利。
住宅使用有妨礙商業便利性嗎?住商混合會妨礙商業便利性嗎?
反之,住宅區充斥各種零售商業行為,我們又如何看待?
都市計畫法34條: 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居住之寧靜、安全及衛生。
寧靜、安全、衛生有何價值與意義?出現在商業區的住宅使用會受到都市計畫法住宅條文的庇護嗎?
商業區住宅化
挾持著商業區的高容積率,很多建商買下商業區土地時,根本沒有商業便利性的想法,發生甚麼事情了?
建商太笨,還是建商太聰明?
台北市政府發現這些現象後,採取斷然措施。
林的建物坐落台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一帶,建物的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依台北市政府2016年11月公告實施的都市計畫案,僅能供一般商業使用、供商業購物中心使用及供觀光旅館使用,不得做住宅使用。林卻利用商業區的高容積率,將建物作為住宅使用,不符居住正義原則,案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員現場履勘發現,依都市計畫法裁處林罰鍰10萬元,裁處案4月移間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其他縣市呢? 採負面表示,管制規則沒說不行,就是可以。例如,台中港特定區計畫、台中高鐵特定區等。
住宅區變更商業區,繼續蓋住宅?
商業區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