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

1. 台中精機公司為配合遷廠計畫於2017年底取得台中市政府同意以重大建設為由,2018年2月啟動既有零星工業區及周邊農業區土地約3.21公頃變更為產業專用區申請案,至今已經快八年了。

2. 台中市都委會2025年12月2日通過的審議案是台中精機舊廠變更產業專用區案,這部分還需要送內政部都委會審核,才能定案。

3. 台灣COSCO於2007年11月啟用以BOT方式取得台中市市場用地113興建之南屯批發賣場,並於2020年11月於北屯捷運機場站的特種商業區興建第二家台中店,台灣好市多也在2024年6月公開表示將在台中設立第三家分店。好市多副總經理王友玫日前與台中媒體見面時回應,「地點尚未確定,倘若確定了,一定會公開宣布」。王友玫也強調,目前全台都在謹慎評估中,但好市多賣場拓店有四大要求,1. 分別是面積須達8千到1萬坪以上,其中營業面積必須有4000坪,若有加油站,則需要再1000坪;2. 交通便捷,必須鄰近交流道;3. 土地的租賃年限20年起跳;4. 地目須是倉儲量販使用等。

4. 台中市議會2025年10月1日要求台中市政府報告好市多海線進度,台中市政府及台中港務公司表示積極提供台中港埠專用區土地供好市多評估,好市多公司也表示已經在9月底將評估資料送回美國總公司。

5. 台中市長對外宣布好市多將落腳台中精機舊廠址,台中精機地主及好市多皆沒有具體回應,台中精機舊廠土地變更案的申請者是台中精機公司,好市多公司並非台中精機舊廠地主,應該也還沒有承租台中精機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申請者也不是好市多,到底是誰將兩者扯在一起,有待釐清。動機為何?令人丈二摸不著金剛。

6. 所以台中第三家好市多會設在台中精機舊廠嗎?目前看起來是,假消息。

新聞? 第三家好市多在台中,2025/12/4


台中在地新聞指出,台中市都委會2025年12月2日通過「台中精機廠」舊廠的都市計畫變更案,為這塊黃金地段轉型鋪路。 舊廠址位於大肚山科技走廊,鄰近台灣大道,土地面積約3.21公頃,未來周邊將有捷運藍線B9、B10站點。

據台中市經發局透露,市府團隊為促成此案,不僅與台中精機持續討論整體規劃與交通動線,更已多次接洽拜訪Costco,積極推動該地成為台中第三家分店的潛在用地。台中市都發局指出,配合台中精機遷廠至精密機械二期,舊廠土地將從工業區轉型為「產業專用區」,可活化閒置土地。未來除可作購物中心、商業使用外,也允許研發、企業總部等用途。

作為變更回饋,申請單位將捐贈30%土地(約近1公頃)作為公園兼滯洪池、園道等公共設施,並繳交回饋代金。

另一方面, 台中精機的全球營運總部暨智慧化工廠已於2020年7月1日落成,斥資35億元,座落於台中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是產業轉型升級的標竿,整合了工業4.0智慧製造與綠能設計,占地3.1公頃。



這個突然冒出來的西屯好市多新聞與台中市政府2025年10月1日專案報告(爭取好市多賣場進駐海線地區,市政府對海線區域都市、交通與經濟發展配套政策及展望專案報告)有所出入,理由為何,不得而知。



從美國到台灣: 好市多

好市多公司(英語:Costco Wholesale Corporation), 經營著一系列會員制大型倉庫俱樂部零售店。是全球第三大零售業者,全球第一大連鎖零售型倉儲式會員店,也是美國《財富》雜誌2023年全球五百大公司的第26名。1983年成立於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市,最早起源於1976年的Price Club公司。1997年更名為好市多,在全球十二個國家設有超過900家的分店(914家,2025年),其中大部分都位於美國境內,加拿大則是最大國外市場。全球企業總部設於華盛頓州伊瑟闊(Issaquah, WA,人口約3萬人小鎮),並在鄰近的西雅圖設有旗艦店。年營業額超過新台幣8兆元,員工數超過34萬人。(Walt Mart年營業額超過20兆元,開店數超過1萬間,員工數210萬人)

臺灣好市多在1996年由大統集團與好市多美國母公司合資公司成立「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Costco President Taiwan, Inc.),總公司設於高雄市。2022年7月,好市多美國母公司收購大統集團持有股份,成為臺灣首家純外資持股的量販店。1997年1月,臺灣第一家好市多在高雄市前鎮區開幕,至目前好市多在台灣擁有14家量販店,400多萬會員,年營業額破1200億元,等於每家分店每年業績超過50億元以上。

台中第一家好市多,南屯店2007年11月開幕,利用市場用地多目標(市113),占地1.47萬坪,營業面積5600坪, 好市多須繳納3億2千萬元開發權利金,每年繳納當年期公告地價5%的租金,取得30年地上權使用,幾年內成為好市多全球最賺錢門市。第二家好市多,北屯店2020年11月開幕,面積1.34萬坪,特種商業區用地。


怎麼看?等著看好戲?

這是一個被拖著走,沒有頭腦、沒有主見的市政府,2025年10月1月向台中市議會報告海線爭取進度,信誓旦旦,12月2日卻審查通過西屯區變更案,且在地主及業者沒有表態的基礎上,逕自宣布第三家好市多預定地的消息,公親變事主,裁判變身球員。

身為土地使用變更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應該幫台中人把關,問問: 台中精機的零星工業區土地適合變更為批發市場用地或者特種商業區(OR產業專用區)土地嗎?台中市都委會委員看到的西屯區土地變更申請資料,台中市經發局、都發局、交通局在10月份簡報時已經知道嗎?

如果已經知道,那就是公然向台中市議會說謊。專案報告刻意隱瞞好市多已經取得台中市政府專案變更的特權。

如果不知道,顯然海線基地及台中港區還是候選基地,怎麼可能一個月後會豬羊變色?

一場市區與海線的政治風暴即將開展,台中市政府準備好了嗎?

更重要的,該基地區不著村(東海)、後不著店(墳墓),照理說應該先廢止零星工業區,回歸農業區後,再透過通盤檢討找尋更合適的使用分區,怎麼可能透過個案變更汛行變更? (2018年至今快8年了,27條專案變更理由還有效嗎?產業專用區獨立存在,與世隔絕?)

誰給台中市政府這麼大的勇氣與決心啊?都發局長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經發局長這麼高興,是得到市長歡心嗎?


一個都市計畫變更案從取得專案變更函到公開展覽到審議變更怎麼可能在一個月內完成? 當然不可能,換句話說,這根本不是最近的變更案,而是已經延宕八年的專案變更案,直到最近才找到COSCO作為變更的出口理由,很怪,很怪?當事人沒說話,市長卻代表發言招商成功。

海線議員陳廷秀非常不滿,認為落腳西屯跟中捷藍線太近,明年開工,會造成交通黑暗期,市府要考量交通及城鄉失衡問題。


江肇國︰替企業宣布落腳地點 質疑炒地皮


江肇國更痛批,根據今年十月市政府的專案報告,經發局指出「好市多第三店將落腳海線」,之後海線的房仲建商都說好市多進駐後房價開始漲價,結果昨天市府又在台中精機都市計畫變更案新聞稿中,寫出「市府與台中精機多次拜訪好市多、有望落腳成為第三家店」,讓外界誤以為選址已定案,明明只是都市計畫通過,還要經過內政部,市府為何老是在幫企業公布落腳地點?他不滿的質疑,是炒地皮炒習慣了嗎?

2025年12月2日台中市都委會(154次)現場: 第四案:「變更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農業區為產業專用區)(配合台中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遷廠)」案暨「擬定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農業區為產業專用區)(配合台中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遷廠)細部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這明明只是一個變更產業專用區案,怎麼會變成COSCO招商成果展呢?這句話最詭異:申請單位表示,該址將爭取作為台中市第三家Costco賣場,未來將可為台中海線地區及西屯等地區,帶來強勁的經濟繁榮與就業機會。

一個尚未完成式,竟然變成已經完成式?誰是申請人不清不楚。

殊不知,大賣場的交通影響評估與一般產業專用區的影響評估差異大,台中市長竟然代表申請單位表示,COSCO落腳台中精機舊廠址?這是未審先判,還是刻意圖利啊。


台中市長這句話最詭異:

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市都市計畫審查都是公開透過,此案是好市多送案來,市府是被動審查,雖已審查通過,還必須送內政部審查,不是定案;她更強調,前不久各縣市政府以及中央政府都極力爭取輝達設廠,各項重大投資無論公私願意落腳台中市,市府都會盡力協助,不贊成反商情緒。

總結: 台中市長說謊,因為申請單位是台中精機,不是好市多,理由很簡單,地主才能申請變更案,好市多即使已經與台中精機簽約租地(?),還是不能列名申請單位。退一萬步,假設好市多早就跟台中精機簽下土地租約,那麼公開揭露資訊怎麼找不到?

反之,台中精機董事長黃明和12月4日表示,舊廠是起家厝,只租不賣,等收到正式公文,會與好市多Costco展開後續討論,原則上租期20年以上,舊廠獲准地目變更,算是資產活化注入活水。好市多僅表示「好市多依照市場需求並配合地方縣市政府,評估展店地點」。地主與承租戶沒表示意見,台中市長卻逕為宣布,夠奇怪吧。

換句話說,這次變更申請根本與好市多無關,台中市長竟然公開表示: 這是好市多送的申請案。

亂七八糟@

一窺盧秀燕心理: 原來這場秀的目的是掩蓋台積電、輝達爭取不力的遮羞布,透過加碼演出,博取新聞版面,不惜犧牲台中精機私下接觸好市多的努力,不惜利用障眼法敷衍台中海線政治人物。

有解方嗎? 應該有,如果台中市政府願意在進行中的藍線捷運B9車站用地變更案中,增列TOD聯合開發及整體開發案,將台中精機舊廠及B9站之間的農業區土地整併為整體開發區,約20公頃上下,或許有機會在國際街附近創造一個出捷運即有大賣場及大廣場的心生活特區。

 

附件資料: 已經被大幅修改過的原始申請資料 (2018年至今7年)

台中精機公司為配合遷廠計畫,活化舊廠閒置土地積極開發運用,依據「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略以:「申請依本法第27條規定變更都市計畫,屬臺中市興建之重大建設者,應檢附臺中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文件」,業已取得同意文件(臺中市政府106年12月4日府授經發字第1060267764號函,詳見附件一),爰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為適應經濟發展之需要」辦理本案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為落實主要計畫之指導,有效管控計畫區發展內容,爰配合辦理本細部計畫擬定作業。 





 

20225年12月2日台中市都委會會議紀錄摘要: (6次專案小組)


1. 本案經107年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巫委員哲緯(召集人)、林委員宗敏、蘇委員睿弼、呂委員曜志、王委員義川等五人組成專案小組,於107年6月22 日、8月22日召開第1、2次專案小組會議,後經提107年10月26日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8次會議審議,會議決議:「本案請台中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補充使用項目、建築配置、防災計畫及公共設施使用計畫等相關資料後,再提委員會審議。」,申請人於113年3月27日提送補充資料,經初步審認,已依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8次會議決議事項補充完成。

2. 5年後,重新審查,一年半後通過市都委會。

3.  本案經第88次都委會審議後已逾5年,且都委會委員多已更迭,爰重新組成專案小組。經113年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賴委員美蓉(召集人)、葉委員昭甫、張委員峯源、薛委員孟琪、林委員宗敏等五人組成專案小組,於113年7月12日、113 年12月26日召開第3、4次專案小組會議。後因部分委員任期屆滿卸任,經重新簽奉核可,114年由謝委員政穎(召集人)、葉委員昭甫、薛委員孟琪、林委員良泰、朱委員南玉等五人組成專案小組,於114年6月27日、114年9月22日召開第5、6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摘要如下(第6次專案小組會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詳附件一): 本案建議原則同意依台中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提會修正內容。

 4. (二)產業專用區其土地及建築物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產業專用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70%,容積率不得大於300%,上限容積率(即獎勵容積、移轉容積及其他名目容積之合計)不得大於450%。 2.得容許下列項目之使用: (1)研發、創新產業辦公室:供有關軟體科技、媒體、資訊、電子、通訊產業、商務、文化創意或其他高科技、新興等產業之辦公使用,以及關聯之創投、法律服務、貿易、運輸、顧問、技術服務業等低污染工業設施及相關產業使用。 (2)企業營運總部:含企業總部及其分支機構,以及與職業訓練(含創業輔導及研究發展)期間有關之必要之住宿設施等。 (3)工商服務及會展使用:供設置金融、工商服務、媒體視訊傳播及相關行業之辦公建築、旅館、會議廳、商品展覽中心(場)等相關設施使用。 (4)購物中心及商業使用:供設置結合購物、運動、休閒娛樂、文化、飲食、展示、資訊等設施之大型購物中心或結合倉儲與批發之倉儲量販中心使用。 (5)物流運輸:物流配送、快遞等物流運輸使用設施。 (6)文教休憩:供設置文化教育、休閒遊憩、大型運動等設施並兼具大型活動表演及文教展覽等相關設施使用。 (7)衛生、社會福利設施與中央市政相關設施使用。 (8)其他使用:經臺中市政府審查核准得供與產業發展有密切關聯,且無污染性之相關設施使用。 前項無污染性之設施,係指設施所排放之廢水、廢棄、噪音及其他公害,均符合有關管制標準者而言。 (9)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其使用應依「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5. 一個被遺忘的變更案,原變更理由是否有效?棄置六年後,台中市都委會突然同意變更,變更理由與好市多完全無關,即使允許使用項目可能相容,但是,我們還是要問,這樣的變更案怎麼會從台中市長口中變成好市多基地?

6. 追下去,幕後應該就是不可說的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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