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海島國家,四面環海。將近三分之二土地為山坡地,平原區土地利用相對集約。
在此前提下,填海造陸是生產土地的方法,有必要納入國家戰略考量嗎?這些新生的土地,可以私有化嗎?
30年前,中央政府允許六輕在雲林外海填海造陸,創造了兩千多公頃新生地,轉賣給台塑集團,這是好的政策嗎?
當河川到處變到流動,產生浮覆地與新生地,這些土地可以私有化嗎?
當商港與漁港淤積,透過創造新生土地,以利港口運作,這些土地可以私有化嗎?
填海造陸做甚麼?
1. 先確認地用,才有地權
填海造陸會產生新的土地,且會對周邊環境帶來影響。理論上而言,應該是要先有明確土地利用方向,才會進行相關工程。
2. 先造地,才考慮做甚麼
身為海島國家,台灣的陸地與海洋介面多樣,有些地方陸地持續消失中,有些地方則因為天然淤積,反而生出新土地。既然有了新的國有地,當然就要想辦法利用,包括造林等。
3. 大規模造地計畫
非單一目的造地,台灣有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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