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歷經外來政權統治數百年,對政治與政府的概念相對模糊,主要原因不外乎: 缺乏自主性。在解嚴前,政治權力集中強人手上,政府只是服務強人的龍套,即使有地方與中央選舉,政府與人民的距離還是遙遠,衙門等於政府。
1987年解嚴後,公民力量衝破的報禁與黨禁的限制,人民對政治權力的認知出現質變,政府存在的目的開始被改寫,也因為如此開始區分出兩種類型政治人物與公務員: 黨國型與開放型,前者至今相信威權,後者還在解構戒嚴社會餘毒,還政於民。
台灣社會歷經外來政權統治數百年,對政治與政府的概念相對模糊,主要原因不外乎: 缺乏自主性。在解嚴前,政治權力集中強人手上,政府只是服務強人的龍套,即使有地方與中央選舉,政府與人民的距離還是遙遠,衙門等於政府。
1987年解嚴後,公民力量衝破的報禁與黨禁的限制,人民對政治權力的認知出現質變,政府存在的目的開始被改寫,也因為如此開始區分出兩種類型政治人物與公務員: 黨國型與開放型,前者至今相信威權,後者還在解構戒嚴社會餘毒,還政於民。
在台灣,土地發展權來自政府的賦予,尤其在都市計畫區,這是從1900年日本人市區改正計畫至今延續的傳統,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被設定一個發展總量,多數以計畫人口呈現,然後根據該發展總量,進行住工商等可建築用地的分派,理論上,這些土地使用分區的發展量(樓地板面積)加起來要與計畫人口相當,搭配適當的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用地,構成一個生活區。
這是理性規劃的理想。只是,這個發展權分派理想在非都開發許可、過小細分區及公設容積移轉等變數的干擾下,經常受到誤解,甚至扭曲。
聽著自己的大學同學在自己的家鄉講幹話,心情實在好不起來。結果網路上資訊一公開後,只剩下人身攻擊,500萬人怎麼跑出來,又出現一堆亂言亂噢。
# 當今的北部人要理解高雄,其實要先回頭看看自己: 台北市與新北市為什麼至今還是兩個直轄市,台北與新北明明是一個共同生活圈,卻有兩個截然不同的市政府。台北人想過這個問題嗎?
都市計畫法不等於都市計畫
都市計畫法系為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之均衡發展而存在。全台灣目前已有400多處都市計畫區,大小不一,內容差異也很大,很難類比。一部都市計畫法管全台灣都市計畫的荒謬現象應該即使停止。
一個位在科學園區主要道路邊的新開發案,原本設定的開發戶數不及600戶,土地與建照轉手後,新提案超過一千戶。即使容積不變,交通及環境衝擊必然驚人,在一個中型規模的都市,這樣的開發案應該如何審議與把關呢?
最好的方式當然是開發者自律,畢竟市場行為屬於私人行為,核發開發量之後,政府理應退居二線,由開發者承受開發的利潤與損失。自律性代表開發者應有的紀律與社會責任,在一個已經塞車的地區提出新開發案,如果只看到戶數與利潤,沒看到未來進駐者的生活情境,這樣的開發者,遲早會被淘汰,是嗎?
港口貿易跟人類文明進展早有數千年之久,直到17世紀發跡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將其最大化,透過大眾集資方式,東印度公司得以在海外建立據點,進行各地商品的移轉與買賣,賺取高額差價,並且造就了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發達。
一個人、一個社區、一個城市總有其極限,不管如何偉大。但是透過港灣與港口間的貿易,一加一大於二,一個城市的潛力變成無限大。港灣城市長期以來被關注的焦點總是在商品貿易,直到美國巴爾的摩內港區再造,更多人才理解到,原來港口不只有商品貿易,水岸景觀及岸邊水上活動不但可以延伸陸地面積,更可以豐富以土地及河川為主的城市設計風貌,水岸區的改造將原本封閉的港口區變成人可以親近、停留,甚至消費、就業與創業的空間,港口不在只是商港而已。
吃公家的免費,坊間對政府的認知長期以來的確存在如此印象,政府的資源能用則用,自己的資源能省則省。政府管理的資源其實屬於全民所有,並非公有,人民只是委託政府代管。如同銀行一般,銀行的存款來自民間,這些錢雖然放在銀行,但是並不屬於銀行,銀行只是代管。
即使如此,多數人還是認為: 政府很有錢、銀行很有錢,能撈就撈。撈到真的賺到嗎?有人會問。公私分明真的如此困難嗎?
面對極端氣候帶來的暴雨現象,水利工程界長期進行的擋水工程受到很大的挑戰。把水擋在河道可以阻止河川溢流引起的洪水與淹水,對都市地區的財產保障創造了某種程度的穩定性。只是,這樣的穩定性顯然並不穩定,淹水的地方還是淹水,不淹水的地方也開始淹水,水流已經無所不在,於是學術界與政策界開始提出與水共生、讓水淹的新作法。
讓水淹顯然並非水利工程的顯學,即使人無法勝天,這個專業存在的目的就是朝向人與天之間較勁中取得優勢,一旦被水淹,代表這個專業受到挑戰,代表工程需要加穩加固,河堤需要加高、加長。
創業與就業皆涉及兩個面向: 複製他人做事的方法、解決別人沒注意到的問題,前者涉及基礎論,後者涉及進階版,可能互相獨立,也可能互相牽制。創業與就業皆要做事,差別在於就業是幫老闆做事,取得薪資,創業則是幫客戶做事,取得報酬或者損失,薪資是相對穩定的收入,報酬則可能涉及正負收入及長短期效益。
想法先於創業與就業
2011年底通過的住宅法是台灣社會期盼多年的再分配法案之一,該法的立法目的寫得很清楚,為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
住宅法同時提供了社會住宅的法源依據,並且定義社會住宅,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
人類與自然交會的三叉路。
今天在內政部都委會現場,閱讀著台北市南港區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計畫書,一個計畫人口12萬人的地區,只有兩間國中用地,說真的很神奇,加上特專區面積遠大於其他分區的現象,也是令人好奇,這次又將剩下的59公頃乙種工業區逐年調整為特定專用區,可以蓋商業設施,也可以蓋住宅的特專區,幾年後,南港區將不在有工業區。
更令人好奇的是,國家文官學院竟然蓋在工業區土地上,直到這次通檢才要進行變更為機關用地。特留下紀錄,當政府帶頭違法,庶民社會能不效仿嗎?
根據維基百科,日語遊廓是江戶時代集中官方認可的遊女屋(妓院),以圍牆、水溝等所包圍的區畫。集中成一區畫的目的是便於治安、風紀的管理。成立於安土桃山時代。有遊里、色町、傾城町等別稱。
日本人在台灣期間,比照日本國內採取專區管理制度,以高牆包圍數個街道,形成特區,稱為遊廓(今稱風化區、紅燈區、花街),所有貸座敷(妓院)一律集中於高圍牆內營業。遊女(娼妓)有日本人、台人、韓國人,遊女需持有執照,住宿及生活都在遊廓內,如有事要到圍牆外,需申請獲准。
規劃本來就是為了準備改變所做的努力,規劃帶來願景與希望,也帶來預期性的破壞。只是面對不想改變者,規劃往往成為扼殺老舊聚落與血緣家族的幫兇。社子島案例如此,航空城也不例外。(反觀,台中的鎮南專區與體二用地區,至少,聚落被保存下來了。)
社子島面積約302公頃,緊鄰洲美聚落,行政區屬於台北士林區,範圍內有三個里,一間富安國小、一間福安國中,五間土地公廟、五大文資,居住人口約 1.1萬餘人,建築物超過2000棟。登記戶口卻超過4250戶,區內土地83%屬於私人所有,公有地不到15%,這也充分說明計畫介入的困難度。
建蔽率經常被形容為建築物呼吸的要素,在一個建築基地上,透過建蔽率的規範,建築物得以擁有前後側院空間,創造建築物通風採光的機會。
前院的規定通常來自交通單位,私人建地上的前院退縮空間或者未建築空間通常被指派為供行人通行空間,後院退縮空間則與防火汙水管線有關聯性。
2018年6月17日自由時報有一台中市民吳國民投書,他的主題很聳動: 台灣正名是好事 而好事經常壞在好人手上,
好不容易,台灣本土的政黨終於可以順利執政,雖然很多事情都不盡如人意,但自己的孩子再不濟,還是自己人,有什麼話什麼事,直接當面溝通都可以,也不是沒有管道,但千萬不要用「不照我的方法做,就要包圍總統府」的威脅方式來相逼,那真的是會弄得魚死網破,反而讓國共勢力藉機找到破口,再把「民進黨執政就是亂」當成理由來攻擊,到時候可能我們連喊喊「台灣獨立」的機會都沒有了,這一點,相信陳水扁前總統也是可以體會的,那一次紅衫軍運動,留下的傷痕恐怕還沒痊癒,難道這一次又要再歷史重演嗎?何況之前當陳前總統與歐洲議員視訊時,自己也曾經說過:「修改國號是憲政層次的事情,我做不到,也不能騙自己跟騙別人,連李前總統12年任期都無法做到了,何況是我?」,就表示其實各位都十分清楚這件事的敏感與難度,又何苦對自己的後進,現在的民進黨苦苦相逼呢?還望各位獨派朋友三思,台灣正名是一件好事,但用這種威脅的方式是沒有辦法成事的,只是讓一件好事又壞在好人手裡,弄得兩敗俱傷,還給外人見縫插針的機會,實在不划算啊!
身為台灣人,我其實尊重五星旗存在的事實,那是代表中國的國家象徵。但是,也因為身為台灣人,這樣的想法多年來被搞得很複雜,因為在台灣土地上還有另一個政府體系,長期以來自認為是中國的合法政權,且將目前統治中國領土的政權視為非法竊取的匪徒,逼得台灣人必須與中國統治集團敵我分明,勢不兩立。
老實說,過去的台灣根本不允許五星旗出現在台灣土地上,直到民主化後,五星旗自由地在台灣飄揚的現象才逐年解禁,且成為言論自由保障的重要一環。身為台灣人,我其實有私心,最好五星旗到處飄揚,滅滅中華民國妄想統一中國的威風,讓中華民國政府支持者的李柏大夢醒來,重新認同台灣,共同組成一個以台灣為名的新國家,脫離中華民國外來政權的糾葛,並且進一步與中國統治集團洽談合作互惠方案。